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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没钱请好律师,由于律师能力太弱,本来能赢的官司却输了该怎么办

时间:2024-03-29 19:13:15 浏览量:83790

医疗官司一般打不赢医疗纠纷

如果没钱请好律师,由于律师能力太弱,本来能赢的官司却输了该怎么办?

如果是一审输了,二审换律师。如果是二审输了,除非律师有明显过错,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局投诉他,否则也没有什么办法。

当事人自己认为本来官司能赢,如果真的是这样,律师一般总不会帮倒忙吧?

一般来讲,当事人对自己案件的判断不会比专业律师判断的更好。

实践中确实会有这样的情况:事后分析,如果我们这一方如何如何,案件就可以胜诉。

但是,这毕竟是事后分析,事前和事中当事人和自己的律师因种种原因并没有得出这些结论。

而且分析归分析,我们的分析能否说服法官是另一回事,也就是说,我们自己认可的分析,法官不一定接受。

如果确实是自己委托的律师就是水平差,而不是不负责任,对这种输了的案件可以试着和律师谈谈,能否退一些律师费。

民事诉讼败诉怎么处理才好?

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依然拒绝执行判决的可依追究其法律责任。 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就是为了惩治您说的“老赖”。 该《通知》规定有下列情形将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论处:

1、被执行人隐藏、转移、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、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;

2、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、转移、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;

3、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,拒不协助执行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;

4、被执行人、担保人、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,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;

5、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情形。 因此,如您同事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并隐藏、转移的财产,将会受到刑事处罚。

被告败诉后不承担诉讼费怎么办?

这个问题现实案例是存在的。由于法律规定,原、被告双方的诉讼费,是由原告一次性垫交的。待到法院判决时,由败诉方全部承担。因为在立案时,原告如不将双方的诉讼费予先垫交上,立案庭就不给予立案。实际上聘请律师的律师费,也是要先交的,否则律师不会出场。在这种情况下,一旦被告败诉无款可还,还谈什么诉讼费?所以提主所谈情况是有的。怎么办?

是法院通知被告,将原告垫付的诉讼费还给原告吗?可法律规定双方诉讼费,是由败诉方承担呀!能提前确定被告败诉吗?这一招是行不通的。这岂不是给法院带来麻烦吗?是否让法院将钱退给原告呢?怕是钱己进国库了。这招也不行。

我想法院是经过实践,最终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法。就是将诉讼费写入判决书。不是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吗?如果正好是被告败诉了,比如应还款10万,另双方诉讼费4000元。那么判被告还款104000元。不会将诉讼费单列去讲的。那怕最后执行不了,也不可能让谁上法院要账的。实际上,一点也执行不到也是极少的。

民事诉讼败诉会怎样,败诉后该怎么上诉?

  你好,可以向高院申诉,申诉不收取费用,但是申诉不影响原判决的执行,但是如果胜诉可以申请回转。一般来讲申诉胜算并不大,除非有充足的依据或者一、二审判决明显错误。

败诉方应该怎么办?

在我们的生活中,有很多的情况都会发生纠纷,在发生纠纷之后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,最好在法院进行处理,如果是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诉讼,开发商败诉之后拒不赔偿,应该怎样进行处理?法院判决生效后,被告拒不赔偿的,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,对方不按判决规定支付赔偿款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由法院依法进行执行,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。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: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、裁定,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。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,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、裁定,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。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,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

有欠条但无资金过账,官司输了,怎么才能打赢?

仅凭欠条起诉,官司败诉,这个很正常,特别是金额较大或巨大的借贷关系,仅仅凭借条或欠条并不足以证明整个借贷事实。借条或欠条原则上只能证明双方具有借条的意图,对于是否支付借款则需要出借人进一步举证证明。

仅有借条的情况下,原告基本辩称是以现金形式交付借款。对于金额较大的借贷,原告必须就现金交付的原因、时间、地点、款项来源、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,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质询和法庭的询问,若原告没有办法对整个过程作出合理的说明,则承担不利后果的可能性较大。

所以,除了欠条以外,作为原告方最好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借贷事实。例如,知晓借贷事实的证人证言,双方之间的QQ、微信聊天记录,双方的通话录音或录像,双方之间的短信记录,或其他原告方催款等记录,对方是否具有还款记录等等证据材料。